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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自治区文明办副主任邓亚平,文明办城市处处长刘生茂,中卫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李毅,中宁县委常委吴静等领导对中宁工商局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中宁工商局2005年被自治区工商局评为“五好工商局”,2006年被自治区文明委评为“区级文明单位”。2007年以来,中宁工商局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为目标,制定创建规划,狠抓干部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文明单位的巩固、创新和发展工作,以“迎奥运、树新风”为主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以为民服务为重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便民措施,开展了文明机关、文明窗口等创建活动,同时,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活动紧密融入到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2007年,中宁工商局被评为全区工商系统先进集体,被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先进集体”,被中宁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支持地方经济先进单位”。
检查组一行检查验收了本局职工活动室文体活动设施、局机关办公楼、环境卫生和创建活动档案资料,听取了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斌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情况的汇报。区文明办城市处刘生茂处长代表检查组在讲话中,对中宁工商局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工作给了高度评价,认为中宁工商局虽然办公设施、办公条件稍显陈旧,但是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好,创建劲头足,作风扎实,奋勇争先,敢于争创一流,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成绩突出,职能作用发挥到位,在同批申报的单位中具有明显的争创优势。刘处长对中宁工商局创建工作寄予了很高的希望,并要求中宁工商局以这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努力改进和深化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
自治区文明办城市处处长刘生茂代表检查组作讲话
中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汇报本局创建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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