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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315工作指南 | ||
作者:- 政务信息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5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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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简介 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于2007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中心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以网络应用为手段,采用 “大集中” 的数据建设模式,整合全区消费者申诉举报数据资源,汇集了“相对集中受理、分工协作办理、应急指挥调度、信息汇总分析、进行消费提示”五种系统功能,是宁夏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心自成立以来,自治区工商局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数据库、统一技术标准、分级管理、分步推进、分类指导”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步推进,使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机构、编制、人员、网络建设资金和技术等问题得到解决,规章制度得以完善,人员业务培训顺利完成。目前,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已实现与各市、县工商局(分局)、工商所四级联网,14名工作人员经过严格培训后全部上岗,是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随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和全区工商系统12315行政执法体系的全面运行,必将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宁夏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积极的作用。 工作流程 消费者申诉举报方式 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申诉举报。 (一) 在全区范围内拨打“12315”电话号码进行申诉举报,均以当地市话计费。 (二) 通过登陆“宁夏红盾信息网”网站(网址:www.ngsh.gov.cn)点击“12315在线申诉”图片链接进入“宁夏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投诉。 (三) 可前往就近工商局、工商所进行自诉。
消费者申诉须知
(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范围: (1)消费者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申诉。 (2)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所规定义务的申诉。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申诉。 (4)公众对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销售不合格产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正当竞争、传销、违反商标、广告、合同、企业、个体登记管理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 (5)公众对工商干部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6)公众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 (二)消费申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诉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2)有明确的被诉方 (3)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4)申诉人应当是消费争议利害关系人 (5)、未超出申诉有效时限 (6)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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