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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是否知道——您的选择权已被侵犯
作者:张丽萍    维权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1                ★★★  【字体:

 近日,兴庆北区消协受理了两起涉及到消费者选择权被侵犯的投诉。

消费者李女士,十天前到兴庆区某生活美容馆咨询包月护肤事项,美容师非常热情的接待了她,并不厌其烦的一一介绍了几十种品牌的化妆品,面对琳琅满目的产品,李女士根据自己敏感肌肤的特征,有针对性的选择了一套价位400余元的中档化妆品,可在决定购买时,美容师又称此产品不适合她,向她推荐了另一套820余元的高档品牌。一时令李女士左右为难,可面对几名美容师的热情推销,无奈的李女士买下了这套高档化妆品,并现场免费做了皮肤护理。可谁料想,第二日,李女士脸上便出现了红疹并伴有痒痛,她非常气愤的去退货却遭到拒绝,随来消协投诉。

消费者毛女士,原本去服装店购买夏装,可却购回了一件毛衣。5月5日,她在前进街某服装店看上一件衬衣,选的衣服只此一件并且小一号,她很遗憾的欲离去时,服务员又极力向她推荐了一款毛衣,说因过季打五折,价格的优惠和热情的服务不由使她决定试穿,这一试,服务员便赞不绝口,称毛衣合适的像量身打造的,经不住赞美的她犹豫的考虑了很长时间,最终买了下来,但回家就后悔了,第二日去退货碰了壁就来到消协投诉。

以上两起投诉事例经调查了解属实,工作人员告知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责令其改正。生活美容馆退款的同时承担李女士医药费100元,服装店为毛女士退了全额货款。

这两起投诉事例共同反映出,经营者往往在推销时,利用消费者消费时的波动心理,岂不知这样的引导消费已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而消费者如不加一注意,就会引发被动消费。在此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生活消费中一定要清楚自己的需要,坚持自己的原则,掌握自主的权利。

                              

维权信息录入:哈春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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