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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留心“临界期食品”
作者:哈春燕    维权信息来源: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9                ★★★  【字体:

 

 购物留心“临界期食品”

   近日,万女士从超市买回两盒酸奶,准备打开给5岁的儿子食用时,却发现一盒酸奶已经超过保质期2天,另外一盒当天到期。万女士很气愤,随即投诉到兴庆一分局。相信很多消费者都有过相同的经历。对此,去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作了规定: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
   对于“临界期食品”,多数消费者由于大意不检查保质期购买时全然不知,而商家为了牟利对其张贴临界期警示标志的寥寥无几。虽然有时商家采用特价、促销等方式卖出,例如有些超市将部分即将过期的酸奶与同品牌的牛奶用胶带纸捆绑一起销售,并在价格栏处注明“买一送一”字样,但这并不能改变食品即将过期的事实。在此,兴庆一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注意查看保质期,以防买到过期食品,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维权信息录入:哈春燕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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