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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物留心“临界期食品” | ||
作者:哈春燕 维权信息来源: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9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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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留心“临界期食品” 近日,万女士从超市买回两盒酸奶,准备打开给5岁的儿子食用时,却发现一盒酸奶已经超过保质期2天,另外一盒当天到期。万女士很气愤,随即投诉到兴庆一分局。相信很多消费者都有过相同的经历。对此,去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对“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作了规定:在超市卖场和社区食杂店销售的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须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并作出醒目提示。需要指出的是,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措施,只是指导性意见,目的在于引导商家尽量提醒消费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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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信息录入:哈春燕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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