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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特价商品”经营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
作者:杨玉海 维权信息来源:兴庆二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7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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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目前发生的消费者购买“处理家具”能否要求退换货的问题,兴庆二分局商城工商所所进行广泛的走访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该所辖区康乐家私城拥有家具经销商42户,采取由康乐家私城统一管理、统一结算的经营方式,销售的多为中高档家具,其中多数为知名品牌,产品质量是有保障的,售后服务相对比较规范。经过走访,多数经营户对销售“处理家具”应承但的法律责任认识存在偏差,在销售过程中多以口头告知的形式告知消费者,一旦发生纠纷,将给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其实针对“特价商品”退换问题,《产品质量法》、《消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具产品三包试行办法》都有明确的规定。 一、特价商品一般指“优惠”、“消价”和“处理”等低于原价出售的商品,因降价的原因不同,其承担的“三包”责任也不同。 二、“处理商品”如果是因为商品存在某种缺陷但仍有使用价值,并在销售时已经向消费者声明的,经营者可以不退换;如果是因为搬迁、家具款式等问题降价处理的;其“三包”责任与正常价格的商品一样,经营者不能免除对产品质量应承但的责任。 三、依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具产品“三包”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家具“三包责任”为: 1、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家具三包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经营者应履行退、换、修三包义务。 2、实木家具自消费者购买之日起一年内发生开裂、变形、散架等不能修复,应予以退换货;三年内发生大面积掉漆、掉色、变形等质量问题的,应予以调换。 3、板式家具、钢木家具在三年内发生开裂、起皮、散架等严重问题的应予以退换货;一年内一般性起皮、掉色、框架摆动的应予以修理。 4、布艺、真皮类沙发一年内框架断裂、皮面开裂、严重掉色的应予以退换;二年内沙发坐垫塌陷、弹簧断折的应予以修理。 5、成套家具因单件或部分发生质量问题的,消费者选择退货时应按全套家具退货;如消费者同意也可按单件或部分退货。 6、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相关证明,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样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 7、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因无同样型号、规格、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型号、规格、样式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对以使用过的产品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按照每天万分之三价款的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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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信息录入:方国龙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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