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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庆一分局清和工商所连查3起违反《特别规定》案 | ||
作者:徐珍 维权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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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和工商所查处三起违反《特别规定》案,依法对三个当事人作出共没收违法所得20.65元;分别没收违法销售的多好吃美味素食5袋、川一猫牌猫耳朵6袋、宏泰记牌九制雪梅5袋;罚款876元处罚。 清和工商所在对东环批发市场食品经营户“三合一”台帐检查过程中,发现东环批发市场的银川新隆鑫商贸有限公司、宁新副食批发部、昌利副食批发部所售的多好吃美味素食、川一猫牌猫耳朵、宏泰记牌九制雪梅没有检验报告的复印件。执法人员当场没收违法销售的多好吃美味素食5袋、川一猫牌猫耳朵6袋、宏泰记牌九制雪梅5袋;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销售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依法对违法经营户进行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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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权信息录入:哈春燕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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