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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工商局查处一起侵犯“美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
作者:张廷江    维权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5                ★★★  【字体:

近日,贺兰县工商局查处了一起侵犯“美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当事人某经销部被罚款5700元。

今年5月初,贺兰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称某经销部在销售假冒著名品牌“美的”抽油烟机、燃气灶。执法人员随即到该经销部调查。经调查核实,该经销部在20083月从中山市某电器有限公司购进标有“美的小家电(广州)有限公司监制”的系列厨房电器在贺兰县城销售,该系列产品上的商标标记与知名企业广东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美的+图形+拼音字母”注册商标相近似,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产品是“美的”品牌,且该经销部在销售中也宣称该产品是“美的”品牌。该经销部的行为属于“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和商标侵权行为,目的是为了借用他人的商誉,仿冒知名企业的商标和字号以牟取利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贺兰县工商局对某经销部进行了处罚,并没收了假冒“美的”品牌的抽油烟机3台、燃气灶具3台。

 

维权信息录入:张廷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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