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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未尽告知义务产生纠纷 西夏区消协调解消费者获赔偿
作者:佚名    维权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8                ★★★  【字体:

先生在西夏建材城购买某品牌复合地板,结帐时发现多收了地板敷料钱,于是到西夏区消协投诉,获赔533元。先生称:200852,在西夏建材城购买某品牌复合地板,经过讨价还价后,以每平米99元的价格与商家签定了定货合同,并付订金500元,当时商家没有将合同附件交给先生,也没有提出门扣条和地热膜的收费问题;517家通知马先生为其安装地板,19日又说没有先生订的货,要求先生换货,由于马先生急于搬家,在商家的极力荐下,先生勉强同意更换地板;20日,商家安装前,先生交纳了90%的货款7700元(加以前的订金500元共计8200元),安装后,商家出示交货清单时,先生发现在货物项目中添加了门扣条和地热膜的费用320元,商家出示的合同存在明显的涂改痕迹,先生拒付余款1033元,商家于是叫来工人要强行拆除地板,为此惊动了110

523,马先生投诉到西夏区消协,认为商家有欺诈行为,请消协裁决。西夏区消协认为虽然在履行合同时有一定的责任,但是换货是经马先生默认的,关于敷料的费用,商家在签定合同时未明确告之马先生,应负完全责任,经调解商家同意免收敷料费用320元,同时补偿213元。

维权信息录入:李静1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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