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入中…
| 专题报道 | 新闻中心 | 红盾维权| 行风廉政|
 | 网站首页 | 红盾信息 | 通知通告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网上业务 | 消费维权 | 行风廉政 | 工作研讨 | 站点互动 | 资料中心 | 
您现在的位置: 宁夏红盾信息网 >> 通知通告 >> 通知 >> 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2007红盾护农方案》的通知
作者:-    通知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8                ★★★  【字体:

  各市、县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安排,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确保农业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使用安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2007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精神,自治区工商局制定了《2007红盾护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07年3月2日
          
     
     
    

2007红盾护农方案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局的统一部署,2007年继续在全区工商系统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行动宗旨
  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及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整顿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执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护农的良好氛围,为“三农”发展服务;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依法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农资行为,打击农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使用安全;进一步扩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社会影响,广泛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农资打假维权的基本知识,帮助农民群众和农资经营者了解农资商品质量状况,提高农民自我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二、行动口号
  1、红盾护农行动,扶农帮农保农;
  2、红盾护农促增收;
  3、红盾护农在行动,放心农资促“三农”;
  4、扶持“三农”大发展,红盾护农在行动;
  5、认真履行工商监管职能,全力推进农村和谐稳定
  三、组织领导
  2007红盾护农行动由自治区工商局统一领导、市场处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配合实施。全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工商局的要求,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并指导好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行动落实到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都要设立红盾护农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职能机构齐抓共管,切实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执法到位。
   四、行动内容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零配件等四大类农资商品打假为重点,按照“做到五个突出”、“严打八种行为”的工作要求,集中力量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利用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媒体,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跟踪报道,播出、登载系列公益广告,形成平面、声音、网络、画面等交叉呼应的立体宣传声势,做到“电视上有镜头”、“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字”,集中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成效,使社会各界了解工商、支持工商。此外,通过举办街头咨询、专题论坛、板报横幅及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红盾护农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农资打假的浓厚氛围。
  二是认真清理整顿农资经营渠道,有针对性地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管。要依法检查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及其配件等农资商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取缔非法经营农资行为。对诚信程度差、未从正规经营渠道进货、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农资商品,及时开展质量监测,充分运用质量监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农资商品的违法行为,并向社会发布监测结果和消费警示。对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农资商品,要及时通知相关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逐一清缴、并对经营者进行处理。
  三是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不法行为。通过严打一批违法农资经营者,曝光一批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典型案件,整治一批农资市场,使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四是坚持“重心下移”,以农村市场为中心,加强对农资市场的规范管理。各市、县工商局和工商所要切实承担起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主战场”的角色,加强市场区域巡查和检查力度,强化监管执法。要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的基础上,整合资源,扩大功能,建立统一高效信息共享的行政执法综合网络。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民投诉。
  五是深入普及农资基础知识。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要协调有关管理部门和科技服务人员,深入到乡村集贸市场或专业农资市场中,面对面地向农民群众宣传农资商品质量知识,提供技术咨询,宣传农资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五、实施步骤
  一是3月初,召开全区工商系统“2007红盾护农行动”工作会议,对全区红盾护农集中统一整治行动进行动员和安排部署。
  二是3月5日至3月31日,全区工商系统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执法力量、集中执法手段,开展一次以打击假冒伪劣种子、肥料为重点的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对种子、肥料进行质量监测,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的不法行为。
  三是4月中旬,自治区工商局召开情况通报会,向新闻媒体通报红盾护农集中行动情况,发布农资打假十大典型案例。
  四是第二季度,集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药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开展农药定向质量监测工作。在7月1日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农药质量监测结果。
  五是第三季度,以农机及零配件维修为重点,抓好农机质量投诉举报工作,消除农机具及零配件的质量安全隐患。对从事拖拉机、变型运输机的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拉网式检查,处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具和劣质服务行为。整顿农机具维修市场,切断假冒伪劣农机及配件进入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的渠道,消除农机质量安全隐患,净化市场环境。
  六是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红盾护农集中行动开始时,各市局要组织一次暗访,结束前要组织一次联合检查。 整个行动期间,自治区工商局组织督查组对全区重点市、县红盾护农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以推动此项工作更加深入有效地开展。
  七是进行红盾护农行动总结。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对红盾护农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2007年9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
  六、行动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重要意义,扎扎实实开展工作。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做到组织落实,安排周密,责任明确,使红盾护农行动重点突出、主题鲜明、行动有序、内容丰富,确保收到明显成效。
  (二)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印发宣传手册,宣传农资市场监管及农资打假专业知识,组织宣传车下乡宣传,集中销毁一批假冒伪劣农资商品。
   (三)认真总结完善红盾护农行动的经验,探讨行之有效的监管方式方法,建立农资打假的长效机制,努力探索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
  (四)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农民和农资经营户广泛参与,使红盾护农行动深入农村,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通知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个通知:

  • 下一个通知: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通知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
    第三季度宁夏全区消费申诉情…
    关于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消…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友情链接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版权申明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银川市北京中路106号  750002
      宁夏工商局信息中心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IE6.0 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