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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罗县工商局利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进行案件核审 | ||
作者:佚名 红盾信息来源:平罗县工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0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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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办案效率,深化效能建设,平罗县工商局采取网上核审办法对案件进行及时处理。 平罗县工商局基层工商所执法人员大都是住所工作,有的距离县城几十公里,为了不延误办案时间,平罗县工商局利用网络协同办公系统的便利条件实行案件网上核审,先由办案单位把执法文书和相关证据以文件的形式发送给核审人员,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图片证据等可以采取数码摄影的方法,并加以文字说明,由核审人员进行核审。核审人员制作核审意见表,把存在的问题和补正意见填上,及时发给办案单位,由办案单位根据意见进行补正。待案件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办案单位把纸质材料送法制部门核审签字。网上核审案件,既可节省办案单位的时间和经费,又装订方便,便于及时指导,为基层执法办案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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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盾信息录入:白娜 责任编辑:陈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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