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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原县工商局三措施净化废旧金属市场经营环境 | ||
作者:马建江 红盾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9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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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工商局突出三项措施对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专项整治。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24户,规范办照2户,取缔4户。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成立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确保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责任和工作人员“四落实”。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依照新颁布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查登记材料,严把市场准入关,对在铁路沿线、施工工地等附近设立废旧金属收购站(点)以及个体户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三是结合区域巡查监管工作,对辖区内从事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全面调查摸排,了解掌握辖区内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名称、位置、营业执照有效期、经营范围、有无非法收购行为等事项,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专门的监管档案。在此基础上,对已经取缔的无照收购废旧金属站(点)进行了“回头看”,有效规范了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经营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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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盾信息录入:马建江 责任编辑:陈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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