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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工商局多措并举规范“农家店”
作者:佚名    红盾信息来源:同心县工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1                ★★★  【字体:

同心县工商局城镇工商所积极主动与邮政、供销部门联系,在对辖区农家店基本情况开展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要求,对农家店的设立、经营活动进行了规范整治。截止目前,已有13户农家店与宁夏中邮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并在该所办理了变更登记,3户新加盟的农家店已办理了开业登记手续。

一是做好设立、变更登记工作。对持有宁夏中邮物流有限公司或宁夏中农金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加盟协议及设立、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的农家店,严格按照加盟店的各项标准和工商注册登记初审程序,对农家店进行认真审核、登记。二是统一规范农家店字号名称。将辖区内宁夏中邮物流有限公司加盟农家店名称统一规范为xx XX商店(邮政加盟农家店);宁夏中农金合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加盟农家店名称统一规范为xx XX商店(中农金合加盟农家店)。三是规范农家店经营范围。严格审查加盟农家店的经营范围是否在中邮物流或中农金合统一配送的商品范围之内,对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当场改正。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经营。督促指导加盟的农家店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和自治区农牧厅的统一要求,建立和完善索证索票、种子留样备查、购销货台账、商品质量承诺和消费安全信息公示等农资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红盾信息录入:丁玲    责任编辑:陈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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