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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推行窗口注册登记“三示制” | ||
作者:徐珍 红盾信息来源:银川市工商局兴庆一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1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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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办照程序公示。在充分听取经营户的意见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对原公示的经营户登记格式样本、程序、提交资料等,进行一一整理、公示。办照人可以从登记须知的小册子等,便可知晓登记的流程,以实现透明登记。二是办照程序提示。工商窗口依托职能,紧抓登记重点,对登记中常见的行政指导分门别类进行提示,更加快捷方便地为办事人员提供服务。如:对经营户登记中凡涉及前置审批经营项目的,在办照人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或变更经营范围时,窗口工作人员即发给《注册登记行政指导提示函(二)》,提示应办理的行政许可前置审批项目、审批机关和前置许可的法律依据;在经营户登记中凡涉及后置审批经营项目时,在经营户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发给《注册登记行政指导提示函(三)》,提示相对人及时到相关机关办理相关许可审批手续、法律依据及法律责任,让经营户一看便明白,以实现阳光登记。三是行政警示。工商窗口依法登记与和谐监管并重,对于经营户轻微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先进行警示,如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制发《注册登记行政指导警示函》,及时纠正,以期和谐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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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盾信息录入:哈春燕 责任编辑:陈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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