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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罗县工商局多项措施支持再就业工作 | ||
作者:佚名 红盾信息来源:平罗县工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4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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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采取“二优、三免”(优先核发营业执照、优先提供信息服务、免收注册登记费、个体管理费、市场管理费)等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再就业工作。目前,平罗县工商局共提供42条从业信息,鼓励就业人数130名,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84人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免收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共计3.121万元。执行地方优惠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的47户下岗失业人员、特困户、伤残人员,复转军人帮助其解决困难,促其发展,并为其减免个体管理费3.178万元。认真执行《关于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为4名高校毕业生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免收注册登记费80元,个体管理费8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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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盾信息录入:白娜 责任编辑:陈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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