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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工商红盾护农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    红盾信息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8                ★★★  【字体:
 

宁夏红盾信息网   2006-4-17 8:39:32


  今年以来,宁夏全区各级工商局紧紧围绕国家工商总局“2006红盾护农”行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打假、护农、增收”为目标,紧扣农时,加强监管,严防不合格农资进入市场。春播以来,全系统已出动执法人员2482人(次),车辆390台(次),检查农资市场和经营网(摊)点1800多个(户),取缔无照经营农资54户,立案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16起,收缴过期、仿冒农药1000瓶(袋),没收违法农资广告1600份;银川市工商局查扣无证照经营化肥4吨、无证照经营种子20吨。目前,全区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农资市场商品质量好于往年,供求基本平衡,未出现短缺现象,化肥销售价格控制在政府限价以内。

  今年,自治区工商局主要从六个方面加强了全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保障春耕生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制定全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方案,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近期,针对当前全区农资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的紧急通知》。全区各级工商局自上而下层层成立了“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并严格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使市场监管主体的职责任务按管辖区以责任制的形式落实到每个局、所,具体到每个执法人员,确保工作职能到位。 二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口,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全区各级工商局对农资经营户全部建立和完善了“经济户口”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认真查验经营者的主体资格,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市场准入,全面清理整顿政企不分和乱挂靠、乱挂钩的农资经营企业,坚决取缔无照经营业户,从源头上防止了非法农资经营主体进入市场。三是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在全区市场推行了市场区域巡查责任制度等十项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以工商所为单位与辖区农资经营户普遍签订了《农资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督促农资经营企业认真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做好售后服务,防止假冒伪劣农资上市销售。以水稻、小麦、玉米种子为重点,实行种子留样备查公示制度,确保种子销售质量安全。四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打坑农害农行为。全区各级工商局紧紧围绕化肥、种子、农药等重点品种,紧扣农时,上下联动,加大县、乡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以及农资集散地门店、摊点的专项整治力度,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做好“三查”工作,即:查经营者是否持证照经营、查农资经营“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和种子留样备查制度的建立情况、查经营者库存农资是否与进货发票、进销货台帐登记实际相符,严厉打击在产品标签、保质期、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五是推行村所挂钩模式,强化涉农维权工作。自治区工商局把消费者维权重心向农村转移,在全区乡镇、国营农场及行政村建立了“12315涉农维权站”和“12315涉农维权联络点”,聘请了村干部和村民担任义务维权员,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解决消费纠纷,为农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援助,使农民投诉“足不出村”。六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全区各级工商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对红盾护农行动进行宣传报道,播放农资消费警示,发布农资质量抽检信息。各市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农资商品集散地、经营场所设立宣传栏和咨询台,开展宣传咨询服务、送法下乡、送法到农户家中活动,散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通告》、《如何识别假劣化肥》等宣传材料15万份,增强了农民的识假辨假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

  目前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供销、生资等农资经营主渠道作用发挥不够,个体经营挂靠供销部门经营,造成无证照、超范围经营现象比较多,在一些边远村镇农资产销无标签、无说明书、无厂名厂址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农资市场管理行政部门执法合力仍需加强。由于法律规定交叉,职责分工不同,尽管各执法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协调配合,但由于种种原因,交叉执法,重复执法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率,弱化了执法力度;三是农资市场监管执法装备、手段不适应工作需要。农资市场监管特点是要求以事前监管为主,季节性强。如种子、农药和化肥等农资商品,需要在其进入农资市场前进行质量检测,但目前工商部门没有相适应的检测权和设备,也没有农资商品专项检测经费,一旦发生质量问题,难以采取补救措施,势必给农民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四是进入第二季度由于化肥出厂价格调整,化肥市场销售价格出现上浮态势,加之二季度灌区追肥、山区干旱,化肥的市场需求量将会相对增大。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应进一步采取以下监管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在全区农资市场全面建立“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和商品质量抽检、备案制度,以工商所为单位与辖区农资经营户签订《农资商品质量责任书》,从进货查验、台帐登记、商品质量、售后服务等四个环节保证正轨渠道的农资购销活动,截断假冒伪劣农资流通渠道。二是建立市场区域巡查新机制。把完善“经济户口”管理、取缔无照经营、处理消费投诉、宣传政策法规、实行综合监管相结合,逐步建立起分级管理、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市场巡查新机制,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三是增强各方合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强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增强执法效能;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对农资经营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守法经营者给予政策扶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发挥农资流通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会员诚信经营。四是继续加强涉农维权工作。不断探索和完善农村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发挥农村基层工商所的职能作用,及时依法解决农村消费纠纷,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宁夏工商信息专报》2006年第2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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