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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嘴山市工商局在绩效考核中实行红黄牌制 | ||
作者:石嘴山市工商局 红盾信息来源:石嘴山市工商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8 ★★★ 【字体:小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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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局各项业务目标任务按时完成,石嘴山市工商局在机关绩效考核中实行红黄牌制。 机关绩效考核实行月度计划,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从重点工作、精神文明、党风廉政、信息宣传报道、业务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一是每月28日前由各科室按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对照业务工作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分,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后,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记入科室当月考评分。二是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对照业务工作考核内容采取查资料、查阅电子日志、实地抽查等形式进行考核,并以评分表的形式评分,汇总后算出平均分,记入科室当月考评分。三是科室自评得分加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评得分即为各科室业务工作得分。每月考评结束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科室月度考核得分情况及名次报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月度绩效考评前三名的设为流动红旗岗,后三名的设为黄牌整改岗。对连续2次考核后三名的科室,考核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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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盾信息录入:朱鹏 责任编辑:陈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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