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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新形式下做到工商职能监管转型
作者:赵红    理论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0                ★★★  【字体:

 

自三部门停止征收两费规定下达以后,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就针对工商部门转型过程中如何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指出,工商机关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需要,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切实做到高效、高质、高水平监管,充分展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新水平、新面貌、新形象。工商机关这些监管转型会让执法方式发生什么样的改变,什么样的执法方式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需要,这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那么做为一名工商工作人员,如何才能理解落实周伯华局长的讲话精神,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和转型后工作需要。首先,我们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变以前孤军奋战,力量单薄,外部和内部执法资源没有得到很好整合的封闭、单一的监管执法方式。

其次,提升执法水平,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服务企业,服务大众为落脚点,在监管执法中做到态度平和,以说服教育为主,多考虑一些客观的因素。要经常深入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听取他们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切实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和工作方法。

第三是做到监管执法过程的和谐统一,强调 严格依法行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不能以强化监管执法为由,人为设置障碍,故意刁难群众,又要切实防止在具体工作中随意突破法律法规的规定,放松或消弱监管执法。做到原则和灵活性的统一,惩戒处理和教育规范的统一,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最大限度地减少在监管执法中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和不和谐因素。

第四从主重收费转变为加强行政指导。工商执法人员应改变为执法而执法的观念,从根本上弄清监管执法的目的,多采取行政指导的方式来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实行行政指导,关键是将行政指导贯穿于监管执法的全过程,加强事前引导、事中规范、事后巩固,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能动作用,消除违法状态,防患于未然,将市场主体的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协助建立市场主体自我管理和守法经营的制度,强化自我管理和守法经营意识,促使其自觉地接受管理、服从管理、支持管理。

理论文章录入:杨华厚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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