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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化”建设为抓手  深入推进工商所依法行政
--青铜峡市裕民工商所依法行政试点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佚名    理论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3                ★★★  【字体:

2006年,青铜峡市工商局裕民工商所被吴忠市工商局确定为依法行政试点所以来,该所深入推进工商所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基层工商所有效监管的新途径,以提高依法行政效力,来促监管职能到位。通过两年的试点,该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以制度化建设为基础,构筑工商所依法行政体系

一是制定完善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若干规定》、《自由裁量施行细则》、《罚没和暂扣财物管理办法》等制度在自由裁量施行细则中,对不正当竞争、商标侵权等普遍性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进行细化,避免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在罚没和暂扣财物管理办法中,明确罚没物资保管机构、保管方式、出入库程序、处置方式、处置时限、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内容,使罚没、暂扣物资的处置合法化、规范化,使执收、执罚制度化。二是建立了行政执法指导建议制度。向当事人制发《行政执法指导建议书》,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原因、危害、正确的改正途径和可以采取的改正措施,同时指派专人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指导当事人及时纠正(停止)违法行为。三是完善市场巡查月讲评制度每月由巡查组组长针对各自分管的辖区的基本情况、市场巡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巡查工作的建议等方面进行汇报。督查组根据汇报的情况进行抽查或回访,反馈存在的问题,有工商所进行整改落实。

二、以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切实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一)狠抓规范内部执法秩序,分解执法职权。将工商所执法责任分解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所领导的执法责任分解,所长是第一责任人;第二层是各站室,确定职责范围、执法责任、执法权限、执法目标;第三层是对各执法岗位(人员)按类设岗,以岗定责,严格界定了各执法岗位的执法范围,做到定位准确,职责明确,目标清晰,杜绝执法“真空”或相互交叉扯皮现象。

    ()狠抓执法监管的规范化建设。一是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针对执法人员学习摸索阶段出现的“形似”而“神不似”、“吃得下”却“吃不透”等难以避免的不足和缺陷,召开当事人座谈会,征求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及建议。同时,邀请青铜峡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对13起适用说理式执法文书的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点评,进一步规范了说理式执法文书。二是建立了依法行政工作月报制。该所每月将本月办案情况、办照情况、收费情况、市场巡查情况向法制科进行月报,法制科在抽查后进行通报,工商所根据通报的结果进行整改。三是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着重从证据规范、法律适用规范、程序规范、文书制作规范、内部手续规范、档案规范等方面制定规范操作标准,指导执法人员规范办案。

三、以程序化建设为保障,切实提高执法服务效能

一是严格听证操作程序。借鉴司法审判经验,着重细化听证操作程序,增加听证的“透明度”,促使听证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商所依法行政。二是将具体办案过程细化为立案、调查取证、审批、告知、处罚决定、回避、物资处理、责任追究等20个环节,并对每一环节相关的执法程序、方法、时限等都作了详细规定,规范办案程序,提高案件质量。

四、以法治化建设为根本,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强化岗位练兵、树立三个理念。在试点工作中,该所通过以案说法、知识竞赛、以会代训、专题讲座、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一系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教育培训。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了依法行政是工商行政管理“维生素”理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科学监管理念,即以民为本、秩序优先、预防为主、讲究效能;把“只有规范的执法主体,才有规范的市场主体”与执法主体依法和市场主体依法有机结合起来的工作理念。

   (二)加强执法监督。一是推行“一案一评”制。对该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法制机构不仅要进行立案前的监管,而且要进行跟踪监管,在结案后对每起案件进行严格考核评分,有效地促进了工商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二是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评议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人员,对试点所的行政处罚活动是否合法、是否规范、是否文明等进行有效评议。通过社会监督,增加执法“透明度”,体现“阳光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三是实行回访制。整合法制、纪检等部门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定期或不定期对被处罚人和被许可人进行上门或电话回访,了解经营动态,收集案件线索,并征求对工商所执法工作的意见。

五、取得的成效:                               

一是依法行政认识得到深化。通过工商所依法行政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尝到了执法能力提高带来的“甜头”,进一步深化了抓好依法行政的认识。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是工商部门生命线的观念逐步被干部职工所接受。二是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执法行为得到规范。通过建立和完善《工商所法制工作规定》、《法制员工作奖惩制度》、《工商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议事决定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全面推进“阳光执法”。通过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使规范执法的理念融入到每个执法环节、落实到每次执法行为、植入到每个执法人员的思想深处,确保了廉洁、高效执法。三是监管执法得到强化,执法环境和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工商所职能到位,工商所积极整顿规范经济秩序,营造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构建了和谐执法环境。四是队伍执法水平有所提高,执法能力得到加强,监管领域得到拓展。近年来,该所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实现了“四个突破”,一是案件查办数量上有增长;二是执法办案质量上有提高,办理的案件无一行政诉讼或复议。三是监管执法领域、深度、广度得到拓展;四是工商所执法能力得到加强,推进了职责到位和职能履行。

通过两年的试点工作,青铜峡市工商局裕民工商所,以制度化建设为基础,构筑了工商所依法行政体系;以规范化建设为依托,切实提高了执法服务质量;以程序化建设为保障,切实提高执法服务效能;以法治化建设为根本,切实提高监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为在全系统推行工商所依法行政试点工作,提供了借鉴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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